一、龍門吊軌道基礎承載能力應達到**要求。
二、龍門吊軌道縱向坡度不能大于1%,兩軌間水平誤差不超過間距的1%,其***值不大于6mm.
三、操作人員應從專用梯上下操作室,停電或機械故障等特殊情況準許從它處在采取**措施后上下。合電閘前,要把控制器轉到零位,操作室內應墊木板和膠皮墊。
四、開動前及運行時**注意事項:
1、檢查軌道和地面上及運行范圍內是否有人或障礙物,并檢查起升高度和行走限位開關是否靈敏。開動前,先鳴鈴示意。
2、起吊物件要緩起緩放,禁止猛起急落,應慢速先把鋼絲繩收緊,然后用常速起吊,吊大件不準用快速。
3、吊運物件時要在**通道上空運行,不準從人和機器設備上面通過,如無**通道,而必須在有人的地方通過時,應先鳴鈴示意,待人躲開后再通過。
4、吊運重大物件時,須先將重物吊移到**通道上空,然后再運行。
5、運行過程中,不得突然變速或突然開倒車,以免吊件擺動,也不得同時開動兩項以上(包括副勾)的操作機構,以確保**。
6、操作人員開車時,手不得離開控制器,運行途中,人不得離開操作室。在運行中,如突然發生故障時,除了采取措施將重物**降落外,還要切斷電源,才能修理。
五、必須經常檢查鋼絲繩接頭和鋼絲繩與卡子結合處的牢固情況,鋼絲繩在卷筒上應排列整齊,將**放完時,應在卷筒上保留三圈以上,以防末端松脫,發現鋼絲繩磨損或腐蝕應更換新繩。
六、起重機的人行道和其它構件上(部位),都不準堆放零件和工具,以防在運行中掉下傷人,常用工具應放在專用箱中。
七、**通道上禁止堆放各種材料物件。
八、各種限位開關及其它**裝置,除檢修外,不準擅自拆除和封閉。這些裝置如有故障,應修復后再運行,不能利用限位開關停車。
九、用兩臺起重機同吊一件重物時,應制定**措施,統一指揮,兩機動作應配合協調。物體重量不得超過兩機所允許起重量的75%,單機載荷不得超過允許起重量的80%.
十、工作完畢后,應將吊鉤提升軌道與地面的中間,將跑車放在兩條軌道中間。下班后應切斷電源,并將機械運轉情況向接班人員交清。
十一、龍門式起重機的軌道上及其兩側一米以內,禁止放置任何東西。龍門、橋式起重機在運行中禁止在軌道內外各一米范圍內進行任何檢修工作。
十二、如遇暴雨和六級以上的大風,必須停止工作,并將夾軌鉗鎖緊軌道,以防被大風刮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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